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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世界遗产:被除名之后的悲哀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文绿蛇    时间: 2009-8-14 16:47
标题: 世界遗产:被除名之后的悲哀
世界遗产:被除名之后的悲哀
北青网-北京科技报:李金金 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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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不可再生,亦不可替代的,在它‘无可救药’的时候被删除,这与惩戒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本质区别。”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世界遗产研究室”主任夏增威,着实为“三江并流”捏过一把冷汗。“三江并流”即为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形成的罕见的“江水并流而不交汇”的奇特自然地理景观,于2003年7月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2006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世界遗产委员会派专家前往“三江并流”遗产地考察,在他们提交的报告中指出,这一遗产正面临如下威胁:规划中的水电开发;为适应开矿、建大坝等经济需求而实施的改划边界;以及缺乏监管的旅游业。在2007年6月召开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三江并流”等6处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因保护不力,差点被列入“濒危名录”,险些被吊销称号。“幸亏后来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我担心的是,还有其他珍贵的遗产,正在悄悄丧失它们最宝贵的特质。”

夏增威的忧虑不是多余的。2009年7月14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表示,今后我国将效仿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做法,对于管理不善的文化遗产,将予以警告甚至除名。

截止到目前,对于世界遗产的除名,世界范围内只有两例。其一是阿曼的“阿拉伯羚羊保护区”,它于199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该地区是濒危阿拉伯羚羊唯一的自由生存地,也是波斑鸨等其他珍稀动物的栖息地,被誉为沙漠生态系统的成功典型。

但在入选“世遗”之后,当地的保护措施并不理想,随着偷猎等因素的破坏,保护区的栖息环境日益恶化,面积缩减了90%,动物的生存更不容乐观。1996年为数450只的阿拉伯羚羊,到了2007年只剩下65只,保护区名存实亡,并且当地还计划在那里勘探油气。经多次磋商未果,在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委员会经讨论,最终将“阿拉伯羚羊保护区”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

第二个被除名的,是德国德累斯顿的易北河谷,河谷总长18公里,风光秀丽,古老建筑保存完好,于200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但当地政府以缓解交通为由,于2007年底开始在河谷内建造一条长635米的四车道大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桥梁会破坏文化遗产的原有面貌,建议用河底隧道替代,但当地政府坚持己见。迫于无奈,在2009年的第3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该遗产被正式除名。

不过事实上,尽管《世界遗产公约》中有详细的“除名”细则,但30多年来,专家们一直没有轻易动用这种方法。在“除名”前,不合格的遗产都会首先进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这相当于一次严重警告,如果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遗产的特征已近乎消失殆尽,才会被正式除名。

一位曾任职于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目前世界上有35个遗产已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国虽然暂时还“榜上无名”,但有一些遗产仍然徘徊在危险的边缘。

比如周口店遗址,在2003年进行地质勘查时,发现27处遗址竟然有21处存在塌方危险。造成这种情况的,既包括日晒雨淋、环境污染等自然因素,也包括挖掘不当等人为因素。

另外还有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武当山古建筑群。2002年媒体曝出,当地管理部门计划把武当山古建筑群改造成一个叫“太子养生堂”的三星级宾馆,这种破坏性的开发险些让遗产名号不保。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我国目前也会将不合格的遗产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虽然这个“黑名单”暂时空白,但效力不可小觑。尤其是从现在开始,如果上榜后在整改限期内仍然“表现不好”,未来将极有可能被除名。

不过办法虽然厉害,但“不好了,就删掉”的理念真的科学吗?这位专家对记者表示,除名对于遗产的确影响极大。

首先,这是对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否定,相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声誉都会因此受损。拿德国的易北河谷来说,德国民众在得知除名的消息后,纷纷表示很难过,有些人甚至觉得很丢脸。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君特·格拉斯等人还曾公开呼吁德国总理对此干预。

其次,除名会极大降低此项遗产的价值,冲击当地旅游产业。“世界遗产是历史文明的见证,一旦被除名,旅游和研究的价值就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被放弃”的遗产还会失去资金支持。“每个国家对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都会每年下拨一笔遗产保护费。以我国为例,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达1.49亿元。2000年至2006年,北京市地方财政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投入近2亿元,其中长城3600万元,天坛5000万元,颐和园近7000万元。失去了这笔钱,想要改善弊端,就难上加难了。对于那些问题严重的遗产而言,最可能的结局,就是一点点自然消亡。”

“‘除名’无疑是一种惩罚机制,但这种惩罚对于遗产本身,近乎毫无帮助。”中国政法大学世界遗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红婴告诉记者,遗产是不可再生,亦不可替代的,在它“无可救药”的时候被删除,这与惩戒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本质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坐牢或执行死刑等方式,切实惩治“问题责任人”本身;但遗产除名,受害的是“遗产”,伤害遗产的人却仍然“逍遥法外”。尽管这种严厉的规则,可以很好地警示并督促各国政府保护辖区内的遗产,但无论如何,除名之后的处境更令人堪忧。

夏增威同时对记者表示,我国在申报世界遗产时,有时会动用大量资金进行保护性重建,如果日后遭遇“除名”,将是对人力和金钱上的双重浪费。但无论如何,在现阶段,要使世界遗产完美地传给后人,建立健全惩罚机制还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大棒”加“羽翼”似的保护,才是更接近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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