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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顺民营企业在南京的屈辱经历 [打印本页]

作者: 泰无聊    时间: 2009-9-16 00:04
标题: 泰顺民营企业在南京的屈辱经历
作者:兴隆陶瓷城 提交日期:2009-8-15 9:16:00 访问:49 回复:0  

??1996年,南京市政府到浙江温州招商,在南京市政府大量的优惠政策吸引下,受南京市建邺区政府的邀请,浙江泰顺商人王尤德来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投资,组建南京江华陶瓷有限公司,在100多亩茅草地上开始投资,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的资金,在原来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与兴隆大街交汇处东侧的茅草地上,建成了50000多平方米经营面积的规模、520家经营户开始经营的南京兴隆陶瓷城,于1997年4月开门营业,是经营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的专业性大市场。
    
     经过王尤德带领的江华陶瓷有限公司不断的辛苦努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使兴隆陶瓷城逐渐成为南京市最大的专业陶瓷城,年交易额 10多亿元,仅江华公司每年就为当地政府带来500多万元的税收,加上陶瓷城里520家经营户的税收,每年为当地政府增加1000多万元的税收。这里原来是不毛之地,江华公司率先在此开发建设南京兴隆陶瓷城后,迅速提高了该地段的人气,随着每天数万人的客流量,并且迅速带动了江东南路地块的商业氛围;慢慢地,在南京兴隆陶瓷城周围地块上建设起永隆国际家居、新大成家具城、金盛装饰城、金陵装饰城等,使江东南路成为南京市及周边地区重要的陶瓷、家具销售点,兴隆陶瓷城在南京无人不晓。1998年4月25日,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的顾浩,亲自带队参观蓬勃发展的兴隆陶瓷城,鼓励江华公司加大投资力度,政府会为外来投资商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对企业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且表示省委省政府一定会极力保护外地投资者利益的。
    
     2000年4月26日,新华日报在C版整版发表了记者杭春燕、通讯员谢玉祥撰写的新闻报道《“兴隆”何以如此兴隆》。该报道称:“最早来此落户的兴隆陶瓷城,去年市场欲扩大经营面积,街道的郭毓仁书记、吴乐云主任亲自帮助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不到半个月,就将用地解决了。街道还帮助市场建立了党支部,使流动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党员经营户积极性倍增,而且党员经营户牌子挂上以后,得到消费者的信任,生意也好了几成。”江华公司为南京市建邺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示范带头作用,使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迅速成为“金陵第一街道”。
    
     在互联网上,只要输入“兴隆陶瓷城”进行搜索,就会发现许多南京兴隆陶瓷城的信息,通往南京兴隆陶瓷城的公交车有十数条,围绕兴隆陶瓷城的酒店、宾馆信息比比皆是,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授予的“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市工商局每年确认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南京兴隆陶瓷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98年抗洪防汛;2003年赞助中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2003年向新疆地震灾区捐款等等。
    
     然而,世事难料,随着时间的推移,时过境迁,南京市的投资环境发生了许多变化。2003年开始,南京市政府对待外地客商的态度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南京市河西建设指挥部先是以“十运会”直接向兴隆陶瓷城发送拆迁通知书,使兴隆陶瓷城的正常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干扰。2005年8月25日晚6:00,时任建邺区常务副区长的梁建才找到江华公司董事长王尤德先生,梁建才借口“….上面压的这么紧,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啊?说你违章,你就是违章,这个我们都请示过了。……”
    
    王尤德据理力争:“我这里有你们建邺区政府的盖章,作为我们从外地来的投资商,不了解当地的许多政策,我们只认人民政府的公章讲话。”
    
    梁建才:“没有用哎,建邺区那个东西不作数的,它有什么用啊?当时是当时情况,现在是现在情况,还知道啊?”
    
    王尤德:“十年前为什么没有提出来我们是违章?”
    
    梁建才:“这个我不管,不是我管的。”
    
    
    
     曾经的合作伙伴的谈话以不愉快的方式结束,第二天,梁建才就带领建邺区执法局、公安局等专政机构,强行将兴隆陶瓷城夷为平地,江华公司绝大部分财产都被毁灭,建邺区向世人树立了典型的“野蛮政府”形象。
    
     其间,江华公司与建邺区政府相关部门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六十多次“马拉松”式的谈判,建邺区推说南京市政府统一行动,没有赔偿可能。2006年12月13日,江华公司所在地块被强行挂牌出让。2007年1月18日,江苏凤凰置业以10.1亿元取得该地块(属于二类商业用地)。“影响市容市貌是假,高价转卖土地是真。”有关人士说。 而江华公司的赔偿问题还是石沉大海,江华公司的生死根本得不到政府的一丁点吝啬和关注。江华陶瓷有限公司被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经权威机构(江苏淮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291,669,000元。如此巨大的损失,建邺区政府能否忽略不计呢?
    
     2008年,江华公司已经频临破产,大批投资股东和员工走投无路,面临家破人亡。在投诉无门、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最后寄希望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维权,终于等来了迟来的正义。2009年1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判决:“被告建邺区执法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犹如黑暗中的一线光明、一丝希望。然而,2009年6月,建邺区党委、政府又通过政府强势资源,干扰司法,强行向法院提出再审要求。丝毫不敢面对和检讨自己的违法行为,一味逃避,不敢面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赔偿要求。
    
作者: 碧湖忍者    时间: 2009-9-17 11:27
强烈建议转载到全国各大论坛。。比如天涯等等
作者: 大笨钟    时间: 2009-9-17 22:26
官字两个口啊!原来江苏省也有这样的下属政府,唉!
作者: 龚崎现    时间: 2009-9-25 11:49
对商人来说,所有的东西都市资源,当资源变化了,要有“危机管理”意识,不然,被动是难免的事情。长期以来在中国“官本位”高高在上的现象并没有改变,在商言商,过多地“要求”政府如何如何,并不是最好的出路。怎么跟中国政府打交道,是在中国做生意要读懂的玄奥之一,其中深意令人费解。
作者: 大笨钟    时间: 2009-9-26 19:53
像楼主所反映的这种情况,龚大哥是不是认为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的政府关系没有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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