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3344|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廊桥遗梦] 善待廊桥好好爱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2-19 18:0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下文转载于《温州都市报》2003年2月18日第四版  

新闻追踪________
《别让廊桥永远成遗梦》一文引起读者共鸣,很多热心人来电-------
                [B] 善待廊桥好好爱她[/B]
       本报《别让廊桥永远成遗梦》一文昨天见报后,不少关注泰顺古廊桥命运的读者纷纷来电,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他们都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经受风雨的廊桥依然美丽。

     [B]应该好好爱她[/B]
    市政协委员、民主促进会常委潘立禹先生说,廊桥不仅仅是泰顺的,也不仅仅是温州的,而是属于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文化瑰宝,如果不好好呵护,我们就会永远失去她。著名的廊桥泰顺三滩桥就是因为年久失修而被大水冲走,再也不见踪影了。但是,泰顺目前还不富裕,没法投入足够的资金去维护修葺廊桥,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据悉,去年年初,部分政协委员对泰顺现存的古廊桥进行了考察,提出来廊桥要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但就在廊桥的周围,政协委员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农民的柴禾随意堆放在桥屋里,附近露天厕所让人掩鼻,离“申遗”还是有着很远的距离。
    年过五旬的潘立禹先生忧心忡忡地说,廊桥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礼物。如若不对她付出爱,她就会离我们而去的。

  [B]  爱她更要保护她[/B]
      祖籍泰顺的退休干部吴先生说对廊桥已关注多年了。他提出了一个谁来承担保护廊桥责任的问题。他说,过去,有些廊桥是当地村里的族人出资所建,所以几百年来,当地村民自觉承担起了维护责任。但被列为县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群众便认为维护是政府部门的事了,慢慢就没有人牵头维修了。而廊桥还行使着交通的职能,不修不护破损得就很快。那到底由哪个部门负起这个责任呢?目前,泰顺的30多座较大型的廊桥分散在各个乡镇,一些干部认识不一。吴先生举例说,最古老的三条桥位于洋溪乡和州林乡交界的溪流上,到底该归谁管呢?
    吴先生认为应该理顺廊桥的保护机制,落实责任。他建议,能否成立群众性组织,如廊桥学会, 作为群众和政府的桥梁,以更好地保护廊桥。
   
    [B]提炼她独特的气质[/B]
      一名读者来电说,规划和土地部门应该考虑怎样使廊桥与周边的建筑形成和谐的美,不协调的周边建筑也是对廊桥的一种破坏。
    出差经过温州的陈先生看了本报后,也热心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廊桥作为浙南独有的历史遗产,已存在了几百年,保留着特有的风格。在保护文物的同时,有关部门能否把她的美和气质提炼出来,使之能不断地流传和延续。
   [B] 愿为她捐“私房钱”[/B]
    一些读者来电询问:“我能为廊桥做点什么?”一些人说要捐资为廊桥修葺出力,也有人出点子怎样进行募捐。
    最让记者感动的是有这样一位读者,他说自己过去是教师,现在虽然改行了,但平时兼课积攒了一些“私房钱”,他打算为廊桥捐助1万元钱。但他又坦白地告诉记者,恐怕自己的母亲和妻子知道后会反对,他要想个办法,取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来维护廊桥的容颜。
                                                记者:黄小玲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顶一下支持,顶一下 反对,踩一下反对,踩一下 微信微信
2#
发表于 2003-2-19 21:43:23 | 只看该作者
泰顺廊桥民族魂宝
3#
发表于 2003-2-20 22:04:44 | 只看该作者
多好的人们啊!善待廊桥好好爱她才是根本。
4#
发表于 2003-2-21 08:35:18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可以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很多人包括许多热心的游客都愿意为廊桥的保护捐献一份爱心的,据我了解,有许多游客想要为这些可爱的遗产作些什么,但是却不知怎么做,倒是希望廊桥能收取一定的门票让他们安心。文兴桥就有这么一个感人的花絮:有个驴友以为桥上的神龛上的公德箱是为廊桥募捐的,拼命往箱里面塞钱。
5#
发表于 2003-2-21 23:41:15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好!
泰顺是个经济欠发达县,如果让县府投入太大保护基金也许不可能,建议县府向社会发起倡议部门和社会共同捐资,或者以发行彩票形式筹集资金。
6#
发表于 2003-3-13 23:31:30 | 只看该作者
主意不错,谁来关心这件事情呢?
7#
发表于 2003-3-14 12:55:02 | 只看该作者
设立一个文物保护专项基金。向社会发起倡议部门和社会共同捐资,或者以发行彩票形式筹集资金。当然是政府部门,民间没有这个权利。
8#
 楼主| 发表于 2003-3-16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好主意!
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咨询一下啊!
9#
发表于 2003-3-16 18:52:01 | 只看该作者
这只不过是我们的建议而已,执不执行那是政府的事情。
10#
发表于 2003-4-1 14:23:18 | 只看该作者
官老爷好象没空儿。
11#
发表于 2003-4-1 19:11:25 | 只看该作者
在这次县两会政协会议上已经有诸多代表提出保护廊桥!不愧是人民的好代表!我的愿望总算实现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