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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泗溪镇汤构庭墓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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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01:4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泰顺县泗溪镇汤构庭墓调查报告
2010-05-21  中国文物信息网 文博研究 保护科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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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初,本报收到有关浙江省泰顺县泗溪镇下桥村汤构庭墓将被强制拆迁的情况反映,报社领导即委派记者随同《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林宏伟同志一同前往当地文物部门调查核实,并明确指示:一定要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通过调查、走访,我们发现相关情况反映完全属实。以下是调查过程及了解到的情况和一点思考:

1、 事件的大致经过

     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浙江省泰顺县有关部门就下桥村建设开发廊桥文化园区6次下发通知、通告要求有关墓葬拆迁,以便作为拆迁安置点。因拆迁的古墓葬涉及到下桥村丰溪岗桐子坪上的汤构庭墓(建于清道光十五年,1836年),对此,该村汤氏后人80岁的汤良恭认为,其祖汤构庭对保护、修建泗溪北涧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重要贡献,且修墓者是汤构庭的两个儿子:汤国修和汤国定,这两人又是最后一次重新修建(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北涧桥的首事者。按照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原则,汤构庭墓应当作为北涧桥不可多得的重要附属文物保护下来,而不是拆迁;况且“该墓保存完好,用材考究,雕刻精致,地方特色浓郁,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妥善保护泗溪下桥汤构庭墓的函》2008年8月20日)汤良恭老人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交涉没有结果。其间,限拆的通告接连下发,镇政府几次派人欲强行拆迁,因汤氏族人的强烈反对而未果。双方人员几欲发生冲突,均被汤良恭之子汤德正劝阻,他希望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但几年下来,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而整个墓地已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了。汤氏族人感到非常失望。

     龙泉市原政协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叶放同志(曾分管龙泉市文物工作,兼任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7年,并一直从事浙南文化遗存的研究)得知此事后,对汤构庭墓及其家族与北涧桥的历史渊源作了考证,并成文上报各级相关部门,呼吁予以保护。结果,其本人招致多次匿名攻击、漫骂和恐吓。直至2009年11月23日,《浙江工人日报》以《泰顺廊桥文化园容不下清代古墓?》为题将事件曝光,此事才得以初步遏制。但汤氏后人至今尚未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明确表态,他们担心,汤构庭墓若没有文物部门的保护认定,此墓还有被拆迁的可能,因此多次表示:为保护古墓,他们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2、 汤构庭墓及汤氏家族的现状

      4月13日,我们来到浙江泰顺县泗溪镇下桥村,实地查看了汤构庭墓地现状。此墓地大多为汤氏族人墓(总占地近30亩,因当地欲将此地作为开发廊桥文化园拆迁安置点,墓地已大部分被毁坏),现仅存12座孤立墓葬,其中保存最好、最完整、最具代表性的为汤构庭墓。该墓建于清道光十五年(1836年),位于东泗公路下桥段路底,土名丰溪岗桐子坪,坐北朝南,背靠小山包,面对北涧桥,呈太师椅型,占地约300平方米,视野开阔,气势不凡。虽经173年的风雨侵袭,依旧保存完整。该墓紧邻分水关至泗溪镇公路(此路为下桥村主路),南距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涧桥仅500余米。因前期要求强制拆迁,受到汤氏后人的抵制,如今其周围已被铲平,成为孤坟,其后的几座墓葬亦多为孤立状,整个墓地已被破坏殆尽。
之后,由汤氏后人带我们实地查看了北涧桥、桥碑及东溪桥,还查看了保存完好的汤氏祠堂(已在“三普”中列为县级文保单位)、汤氏祖宅。从其提供的族谱看,汤氏在下桥村至今已居住300余年。据汤氏后人汤德正介绍,现在下桥村尚有160多汤氏族人,海内外汤氏后人近600人,每年大都要回来祭祖。

3、 有关部门的意见

     4月13日中午,我们来到泰顺县泗溪廊桥保护管理站,因暂时无人值守而没能采访成。

     4月13日下午,我们赶到泰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因主管领导不在而约定次日上午来谈。

     4月14日上午,我们向泰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尤琴(县文物局局长)说明了此次调查、采访目的,并听取了相关同志意见。作为县文物行政部门,他们也肯定了汤构庭墓的文物价值,并已于2009年年底将其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遗产予以登录了。在他们出示的文件中及相关介绍、研究泰顺廊桥文化的学术专著中,对汤氏的源流、修桥一事都有充分的说明、论述;同时,有关工作项目负责同志,就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作了介绍、说明。从他们提供的“普查”资料中,我们看到了《泰顺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乡镇正式登录分类汇总表》,其中列有“泗溪镇:古遗址0处,古墓葬13座,古建筑61处,石窟寺石刻4处,近代建筑5处,其他0处,合计83处;复查17处,新发现66处”。可以肯定,泰顺县文物部门的工作已基本到位。

     4月14日下午,我们又赶到温州市考古研究所,就此事向蔡钢铁所长作了了解。蔡所长全面介绍了汤氏墓的情况并着重说明,他们曾两次派人去实地考察,结论是“汤构庭墓有很高的文化、历史、考古价值,应予以原址保护”。

     4月15日下午,我们赶到杭州,在省文物局鲍贤伦局长处也了解到,省文物局对此曾于2008年8月20日、2009年12月23日和2010年2月21日三次下文要求当地文物部门将汤氏墓“宜作为北涧桥的附属文物加以原址保护”。

      由此说明,对泰顺下桥村汤构庭墓,省、市文物部门的意见是明确的,坚决的。

4、 矛盾的焦点

      其实,事件起因、过程都不复杂。在2008年4月泰顺廊桥文化园一期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后,在规划上以分水关公路为界,廊桥文化园规划区均在公路以南,恰恰把汤构庭墓划在了规划区之外,就是说汤构庭墓所在墓地没被列入规划保护之内,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准备将其中的全部墓葬拆迁,用作廊桥文化园征地后的村民安置点。但汤良恭老先生认为,《土地管理法》是作为园区土地征用的依据;两个《殡葬管理条例》则是对建造坟墓作出的规定,不适用于有着170多年历史的古墓葬。对此,汤氏后人要求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由文物部门来认定该墓后才能考虑其他事项。而当地有关部门却又迟迟不给他们拿出文物部门的认定意见。

      这块墓地总占地近30亩,是目前下桥村少有的一块向阳高坡平地,又紧邻公路,与廊桥文化园区咫尺相望,其商业开发价值非常大。那么,对这块地是“开发”还是保护?真“开发”了到底对谁有好处?保护下来了对廊桥文化园就是累赘?矛盾的焦点就集中在这里了!

     该墓不仅是浙南地区丧葬文化有代表性的文物,也是整个廊桥文化不可多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当地有关部门以开发建设廊桥文化园为依托、以安置拆迁户为由,仅凭《土地管理法》和《殡葬管理条例》就要求限期拆迁古墓,其理由和依据都是不充分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我国文物保护最根本的大政方针,当地有关部门就古墓拆迁的要求和作法,没有一点儿是符合这一原则的,而且也不完全符合事实。据了解,该村村民大多不止一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在十几平方米以上,真正需要安置迁移的仅几户。作为在该村居住几百年的大族汤氏后人,是最了解情况的。所以,他们对此提出异议,要求保护古墓也是完全正当且合情合理合法的。

5、一点思考和启示

   在此次调查中记者注意到了一些细节,比如:在2008年3月13日,由泗溪镇人民政府给汤良恭的通知中说:“你户在该区块内安葬有祖坟需迁移,请你户接到通知后及时与族人商议迁移事宜,具体赔偿标准为每穴3000元;坟墓所占土地一律不再另行赔偿,坟墓应迁至公墓,不得新建……”“通知”中所说的公墓就是后来指定的罗阳燕窝山陵园生态公墓,距汤氏祖墓有30余公里。其补偿费之低让人匪夷所思不说,一个占地300余平方米的古墓被要求迁移,却不准新建,也着实让人不好理解、无从把握。如果该墓属文物,需要迁移,那就必须是整体搬迁、异地原样复建;若不属文物,又为何不许新建呢?这样的“通知”不仅不合情理,还透着一股霸气。

    再有,2008年7月8日,“泗政(2008)100号”文件《关于泰顺廊桥文化园泗溪镇下桥村洋心安置点地块坟墓迁移的通告》,是由泗溪镇人民政府、泰顺县国土资源局、泰顺县规划建设局、泰顺县民政局、泰顺县廊桥文化旅游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告,对泗溪镇下桥村洋心安置点地块范围内的坟墓迁移事项作了通告。既然是以廊桥文化遗产的名义来建设开发文化园,需要迁移古墓,却偏偏缺少了文物主管部门的身影。这说明了什么呢?该“通告”第五项规定:“上述地块坟墓未在规定期限内由坟主自行登记迁移手续的,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所涉及迁移的古墓,既不是文物也没有文物价值,如果不来登记,逾期就可以随意处理了?我们知道,凡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开发项目,必须有文物部门参与并监督。而此次要求拆迁古墓葬,不仅与文物有关,更与文化遗产北涧桥有关。因此在下发此通告时,当地文物部门的缺位,我个人认为是当地文物部门对此有保留意见!因为在进行实地调查时,我们时时感受到了当地文物部门所承受的多方压力。

      还有,2009年4月29日,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给泗溪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批准泗溪镇廊桥保护拆迁安置点用地的函》,批准、同意泗溪镇廊桥保护拆迁安置点(一期)项目用地。但在此函的最后却有这样一句话:“该文不能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依据。”这是什么意思?是否表明在涉及文物拆迁的土地征用问题上,泰顺县国土资源局也有难言的苦衷?

     还有,2008年8月20日、2009年12月23日和2010年2月21日,省文物局对此曾3次下文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将汤氏墓“宜作为北涧桥的附属文物加以原址保护”。而当地有关部门却在得到文物部门的意见后,仍三番五次地下发限拆通告。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开发建设”,真正目的何在?实在让人起疑!

        其实,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其意见和作法也有可商榷之处。比如,在浙江省文物局过问此事后,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曾两次复函,在请示、说明意见中,都认为汤构庭墓是“保存完好的清代古墓”,“有历史、艺术价值”,但以其他建桥后裔“对汤构庭墓列入北涧桥附属文物进行保护有异议”,“可能引起更多的矛盾,激发更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由,而将汤构庭墓“不宜列入北涧桥附属文物”。记者认为,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在考量一处文化遗存是否有价值,其衡量的标准应该是文化的、历史的、艺术的、考古的、民俗的等多方面的科学价值,而不该是与文物定位毫无关系的其他因素。再者说了,如果真的将汤构庭墓拆迁了,就一定增加了社会稳定因素?未必!正因为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前期对此墓考察不到位,直到2009年底才将“汤构庭墓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遗产予以登录”,才使得当地有关部门有了口实,而使矛盾逐步升级。如果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从始至终都能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可能就不会出现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一切了。那样,不仅使我们保护住了珍贵的、有着完整的活态性质的文化遗产,还真正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从这一切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是非常清楚自己的职责,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却又往往表现得一意孤行,甚至做得完全违背了文化遗产保护原则。这到底是为什么?多年来,在经济建设或文化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时,在处理各方关系和利益上,我们有太多失败的惨痛的例子了,这确实值得人们反思与警惕!

      在《浙江工人日报》以《泰顺廊桥文化园容不下清代古墓?》为题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周万巩,81岁,在泰顺,老先生德高望重,至今他已义务讲解廊桥整整7年,在他的听众中不乏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民间,周老先生被誉为‘中国廊桥代言人’。在和周老先生的交谈中,记者感受到了他对家乡、对廊桥那份朴素的情感;说起汤公墓,周老先生除了‘极具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评价,更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感叹:喝水不忘挖井人!周老先生所指的挖井人,就是安息在墓中的汤构庭。”

     古语有“小善施粥舍药,大善修路架桥!”是啊,今天我们在享用先人留下的丰富而珍贵的文化遗产时,确实不该忘记他们的功德。

相关链接:

泰顺廊桥文化园

     泰顺是著名廊桥之乡,至今仍完好地保留着大量风格各异的古廊桥,明清时期遗存的古廊桥就有30多座,其中15座古廊桥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名副其实的“廊桥博物馆”。在众多古廊桥中,俗称“姐妹桥”的泗溪北涧桥、溪东桥被桥梁专家誉为“世界最美廊桥”,两桥均采用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为古代木拱桥为数不多的实物遗存,是中国廊桥的“活化石”,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泰顺廊桥文化园开发建设以保护泗溪“姐妹桥”为依托,以展示廊桥文化历史为主要定位,以体观浙南山区地域山水风情和民风民俗为特征,致力于打造浙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独具特色的廊桥文化休闲旅游景区。园区规划占地总面积1600多亩,概算投资8000多万元,由廊桥文化展示区、传统山村生活区和传统商业步行街区组成。廊桥文化园开发计划分二期建设,预计到2012年竣工。一期工程于2008年4月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2600多万元,基本完成文物维修、园区游步道建设、景观防洪堤、园区环境生态绿化、防洪水利等12项工程,廊桥文化园开发已初见雏形。泰顺廊桥文化园的建成,对促进廊桥保护传承、廊桥文化弘扬、生态旅游发展将具有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此文为泰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提供)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县泗溪北涧桥

       北涧桥是我国著名的廊桥之乡浙南泰顺县下桥村北溪之上的一座廊桥,它与位于东溪之上的溪东桥,俗称“姐妹桥”,被誉为“世界上最美的廊桥”,同于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县凭借33座廊桥的数量规模和独特的营造技艺,被称为“中国廊桥之乡”。2009年9月,由温州市泰顺县等地联合申报的“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廊桥,是中国木拱桥的扛鼎之作。

      据考证,北涧桥始建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首事陈汝昌、林友卿、僧明灯,他们发动乡亲建起这座“世界最美的廊桥”之后,就成为商旅咽喉和兵家必争之地。故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政府首次派兵驻守,可见北涧桥历史地位之重要。至1987年止此桥历经过5次维修,其中有两次最重要的重修,第一次重修为清嘉庆八年(1803年),首事汪伯友、汤纬、林明、林玉蕙。第二次重修为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首事为陈庆荣、陈孔恕、汤国修、林从位、林日暄、汤国定。此次重修将原桥屋架升高2尺,再加飞檐2层构建,使北涧桥变得更加壮美了,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

汤构庭墓

      该墓建于清道光十五年(1836年),是汤国修、汤国定兄弟二人为其父汤构庭修建的,位于泰顺县下桥村丰溪岗桐子坪上,坐北朝南,块石结构,扶椅式。该墓保存完整,用材做工均非常考究,制作精致,美观大方,地方特色浓郁;在祀碑间亭结构中,雕刻着八宝、花鸟、太极、八卦等图形;碑联由篆、行体书就,书法精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考古研究价值,为泰顺县泗溪镇境内保存完好的清代古墓葬,乡人称其为“泗溪第一墓”。

        据墓碑、《汤氏宗谱》和北涧桥桥碑记载,墓主人汤构庭系泰顺清道光年间著名的乡贤耆者,字作栋,号构庭,行知六,名朝梁,生于清乾隆葵未年(1765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亥时,卒于道光葵已年(1836年)十二月十九日亥时,享年71岁。其身前生二子一女,二子为汤国修、汤国定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重修北涧桥六位首事中的两位。汤构庭为重修北涧桥曾在临终前捐资廿四千文(24000文),是第二次重修北涧桥重要捐资人之一。其始祖汤文魁公于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以军旅之身进驻泰顺泗溪镇,守北涧木拱廊桥有功,并管理营盘直到退伍后定居泗溪古镇,遂为泗溪汤氏一世祖。

(2010年5月21日5版)

原文链接:http://www.ccrnews.com.cn/100014/100017/27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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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21:00:25 | 只看该作者
利益是万恶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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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2:59:23 | 只看该作者
廊桥文化园本就是一个错,就让它一错再错吧。。。。。。
4#
发表于 2010-7-6 23:26:55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声明
第一,汤构庭墓算不上是一个文物,只能是一个文物点,并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09年底普查才登记,是因为当初时间的安排,并非刻意!(记者真会画蛇添足)
第三,文物部门也多次出面要求原地保护,但遭拒。(廊桥文化园本就是一个错,谁能阻止?)
第四,此墓在我县构不上文保单位的标准,因为向此种墓在我县大约有五百多座,数量很多。只能见意保留。
此声明谨代表一个文物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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