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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文兴桥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浙文物发[2010]12号
泰顺县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国保单位泰顺廊桥(文兴桥)修缮工程方案的报告》(泰文物[2009]28号)及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泰顺廊桥之文兴桥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09〕1311号)的规定,经组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专家等对文兴桥修缮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在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监管网”进行公示,并无异议。现就方案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现状勘察测绘较详细全面,对文物本体的研究评估及残损原因分析到位,指导思想、保护原则明确,修缮措施基本适用可行,基本达到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方案要求,方案原则可行。
二、方案部分内容尚需补充完善,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方案对文兴桥倾斜原因的分析,该桥桥跨东西两侧的高差应是建造时和长期使用中多种因素影响形成。桥跨东西两侧存在很大高差却至今不倒塌,这在桥梁建设史上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有鉴于此,在对文兴桥进行结构加固、确保文兴桥安全的前提下,工程不应以纠正桥跨东西两侧的高差、恢复编木拱的对称状态为目的。同时,桥跨东西两侧有高差是否可能还存在其他原因,如桥两侧木构件的材质、尺寸差异等,建议作进一步勘察比对。
(二)方案对文兴桥主要木构件作了承载力验算,结论可作参考,但不宜作为判断构件安全与否或加大构件截面、增设随檩枋的主要依据。如果木构件并未失稳,即使强度不满足验算要求,也不应改变原构件的实际尺寸和构造做法,而应采取其他加固和管理措施。同时,请进一步明确更换与加固构件的评定原则。对于受拉力的斜撑等构件,可考虑加设带有可调节松紧螺栓的钢拉杆。
(三)针对文兴桥两端桥台出现移位的情况,补充桥台加固补强措施。
(四)补充对文兴桥廊屋建筑构件保存情况和修缮对策的研究,深化完善相关勘察内容和维修措施。
(五)木构(尤其是外檐护板)是否油饰,应明确。
鉴于文兴桥已出现严重的结构变形且主要构件损伤严重,请你局抓紧做好文兴桥临时性抢险加固工作,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并尽快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与施工技术设计一并报我局审批。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方案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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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温州市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0年1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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