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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廊桥之战洲永庆桥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民居改建项目的意见
[2013-03-01]
办保函〔2013〕88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廊桥之战洲永庆桥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民居改建项目的请示》(浙文物发[2012]3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建方案对原建筑进行明显扩建,拟建高度过高,立面设计与当地传统建筑有较大差距,且原居住功能改变为商业功能,对文物及周边环境风貌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调减改建房屋的高度、体量,尽可能维持原有建筑的高度和体量,并与文物及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三、尽快组织编制泰顺廊桥文物保护规划,做好泰顺廊桥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经你局审核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地址:http://www.sach.gov.cn/tabid/337/InfoID/38290/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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