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2537|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路遇乞丐(之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13 11:3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等放行的间隙,我看到一个马路乞丐从前面不远的地方挨车讨钱过来,连忙让儿子把车窗玻璃摇上去。
  我对儿子说:“孩子,咱们的世界上有一些人生活非常艰难,有些是天生残疾,有些是出了车祸,或者工作时出了事故。他们行动不便,无法赚钱养活家人。有一些得到了国家的照顾,每月能有一些生活补助,还有不少要靠乞讨过日子。这些人是需要同情和帮助的,我们能帮助的就多少帮助一下。但是也有一些人,年龄并不大,身体也很好,就是不爱劳动,还想过好日子,有的人就去偷去抢,那是犯法的,要坐牢和判刑。有的人则沿街讨钱。象前面这个人,也就50多岁吧,走路很快,面色也很好,看不出有什么毛病,却到处伸手讨钱,这也是一种很可耻的行为。自己有力气,有两只手,两只脚,即使不能打工挣钱,起码可以摆地摊卖卖菜,也一样赚钱过日子。这么做就很不对了。我们不给他钱,不是我们没有爱心,而是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不应该;什么应该帮助,什么不应该纵容。”
  孩子沉默了一会,说:“很多人每天辛辛苦苦工作,辛辛苦苦地炒股。他们并没有生产什么有用的东西,有的做出来的东西只值1块钱,却要别人10块钱还不满足。他们是不是和这乞丐一样?”
  我无言以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顶一下支持,顶一下 反对,踩一下反对,踩一下 微信微信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1:34:25 | 只看该作者

路遇乞丐(之二)

  晚上难得有机会在泉城路闲逛,这灯火辉煌的秋夜,到处是霓虹的广告、琳琅的服饰和诱人的小吃,满耳充盈着商家的叫卖和路人的戏谑。我漫无目的,无所顾忌,走在街上,不知道心在哪里,悠哉悠哉。
  忽然身后一阵“塔拉塔拉”的声音,回头一看,行人纷纷躲避,人行道中间闪出一个胡同,两个残疾人缓缓地行进。这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的一对组合:前面那个双腿严重畸形,盘坐在一个小小的四轮板凳上,一手拄地前行,另一手拖着后者手里的拐棍。后者双目失明,左手紧攥拐棍,右手端着一只陶瓷缸,准备接受路人的施舍。两人都很年轻。
  路人唯恐闪避不及,我也下意识地让开。
  两人一路前行,高举的缸子好像等待救美的落魄女子,是一道是非对错和道德良知的选择题。
  我手心里攥着一块钱,但是我突然想到有报道说一些流氓黑社会团伙专门制造残疾儿童,并控制他们乞讨为生,从他们身上榨取钱财。我四处打量了一下,没有人和脑海中的恶棍想像,但我还是决定放弃。
  我望着前面不远处的那两个人,杜撰着他们的前世今生,占卜着他们的时运。
  突然,我被人猛地撞了一下,两只羊角辫从眼前一晃而过。这是个胖胖的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背着个鼓鼓囊囊的书包。她风风火火地走着,好像怕错过一个重要的约会。我不由得感到好笑。
  她从两个残疾人身边快速走过,过去大约三五米突然转身回来,向缸子中飞快地投下一张纸币,然后扭转身,还是那样风风火火的前行了。
  我突然被感动了,因为在这短短的几秒中她没有犹豫,没有象我一样考虑各种可能,她放任自己的良知自然地发泄而不计后果。
  我快走几步,把手里的钱币投进缸子。一抬头,羊角辫已消失在人群中。
  那一晚我漫步了很久,眼前总是飘着两只羊角辫
3#
发表于 2007-11-13 11:53:39 | 只看该作者
老道算是有心人。在温州的街头随处可见行乞的老头老太,不知从何时起,我对此已经麻木,无动于衷。其实人若相信, 长远心行善必获善报,便可活的自在幸福的。对于人世间,不必看得太透彻,因为终究是看不透的。
4#
发表于 2007-11-13 12:53:03 | 只看该作者
我女儿也终于长出两羊角辨了,路遇丐帮,我也总是把硬币递给女儿,让女儿转手给他们,对于丐帮,我没有十足的同情心...是呀,就是叫麻木..不仁.政府要想消除行乞现象,也并非易事...
5#
发表于 2007-11-13 15:59:0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就算美国这么发达的地方也还是有乞讨的人在的
6#
发表于 2007-11-14 23:38:02 | 只看该作者
7#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6 13:41:51 | 只看该作者

吓我一跳

发了两篇小文,引来三位版主一位管理员,暴汗……
8#
发表于 2007-11-16 13:55:08 | 只看该作者
地方小,玩的人少,老道见笑了
9#
发表于 2007-11-16 22:27:39 | 只看该作者
除了无衣说的还有就是,好文章就是要多支持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